税收法规
全文失效
2024-11-20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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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1994〕国税发第118号  发布时间:1994-05-0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以前称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的院士津贴(以前称学部委员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并免征个人所得税。特此通知,希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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