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报纸上须刊登:姓名、考试名称、考试时间、证书编号、级别专业。
3、《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字,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确认盖章后,留存一份。
4、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证书补办申请表、刊登遗失启示的报纸原件(整版报纸)向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补办证书。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省人大常委会南150米)机械大厦28楼,联系电话 025-83236088,8323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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