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
营业税
减少流转环节可降低整体营业税税负
发布时间: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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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营业税属流转税,是在流转环节征收,所以有时会因流转环节的增加而造成重复课税、税负增加的现象。对由于增加流转环节而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纳税人有必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尽量减少流转环节,降低交易税负。

例如房地产公司售房,通常分毛坯房和装修房,对于装修房,就会存在重复征营业税: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某百货公司出售商住楼中的商场部分,百货公司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其要求和标准进行装修,然后再销售给其经营。双方约定装修后每平方米售价20000元,总价款合计2亿元。于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找到装修公司,与其签订了商场的装修合同,合同金额1000万元。在整个交易中,三家公司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房地产开发公司:

应纳营业税=20000×5%=1000(万元) shuifaku.cn 税法库网

应纳城建税及附加=1000×10%=100(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1100(万元)

百货公司:

应纳契税=20000×3%=600(万元)

装修公司:

应纳营业税=1000×3%=30(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附加=30×10%=3(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33(万元)

很明显,对于装修的工程款,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装修公司都交纳了营业税。本来装修是百货公司的需求,结果中间多了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以多缴了一道营业税。如果三方将合同变动一下,减少装修业务中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一环节,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百货公司都会从中获利:

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百货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金额为19000万,但房地产开发公司须为百货公司寻找合适装修公司按其要求装修商场,并保证工程质量,装修合同由百货公司与装修公司签订,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监督下完成,装修公司开具的建安发票抬头为百货公司。

调整合同后,装修公司的收入和税收负担不变,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百货公司的税负却发生变化:

房地产开发公司:

应纳营业税=19000×5%=950(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附加=950×10%=95(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1045(万元),降低税负55万元

百货公司:

应纳契税=19000×3%=570(万元),降低税负30万元

可见减少一个业务环节就可以减少一个营业税的纳税环节,从而降低了税负。类似情况还存在于转租、总合同中的某一服务出包等业务。只要各方当事人协商安排好合同,就可以活的税务筹划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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