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范围 |
纳税人 |
税率(%) |
备注 |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根据《条例》的规定,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属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都应缴纳土地增值税。除普通标准住宅不实行预征外(需办理备案手续),对其他各类商品房,均应按规定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
预征: |
新预征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