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按会计规定不计提折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可按直线法计算其折旧或摊销作为纳税调减处理?
答:不可以纳税调减。
无锡地方税务局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政策解答
企业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按会计规定不计提折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可按直线法计算其折旧或摊销作为纳税调减处理?
答:不可以纳税调减。
无锡地方税务局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