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委托贷款利息一般较高,企业向银行支付利息时银行开具了利息票据,企业是否就依据取得的银行利息票据在税前扣除?
答: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承担全部贷款风险,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回收的贷款。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向银行支付的委托贷款利息支出,可依据银行利息票据据实在税前扣除。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委托人和贷款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则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进行处理。
无锡地方税务局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