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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操作说明
发布时间:201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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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201475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4号文件规定,企业购入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享受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需要在季度预缴申报表时填写附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

  本月网上申报系统对该附表进行了强关联,您在进行四季度预缴申报时,若未填写该附表,系统会出现强制类信息提示,不允许您提交。该强关联针对所有企业,未享受上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也必须填写该附表。

    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附件1: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操作说明
附件2:财税〔2014〕7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附件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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