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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应对营改增的管理策略
发布时间: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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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营改增”政策,物流企业首当其冲,从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税率从3%、5%改成11%、6%. 
    行业媒体十分关注此改革将给物流行业格局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变化?企业税负是否会先高后低?这两个问题在没有呈现结果之前任何推理分析都是猜测,作为物流行业的经营者,当下更为值得我们考虑的问题是:我们企业该用什么应对策略来保障自身的经营利润? 
    益邦物流作为广东省的一家第三方物流企业,从2012年11月份实行“营改增”政策,作为“营改增”政策的先行者,在这里分享一下我们应对政策改革的管理策略。 
    一、收入 
    1、详细划分各种收入类别,并分别签署合同。物流企业的主营业务包括运输配送、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货运代理,其中运输配送适用11%的税率,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货运代理属于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的税率,收入核算必须区分开来,和甲方签署的合同也必须区分开来,如果没有区分开来,将从高按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此建议非常正确) 
    2、部分业务适用货运代理,可签多方合同。第三方物流企业有部分业务需要委托外部资源来完成,可签署多方合同,此时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只收取代理费,适用6%的税率,外部供应商直接开发票给甲方。(此建议实务中不一定行得通) 
    3、分支机构、企业拆分。“营改增”政策中,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年营业额500万元。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可以把分支机构作为增值税的独立纳税主体,因为分支机构中大部分规模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适用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或者把公司拆分成两家或以上家数,使各家公司的年营业额低于500万元,适用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此思路不适合甲方对增值税发票有要求的企业。 (此建议与分支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法规有违背之处,) 
    二、成本费用 
    1、选用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物流企业最难的是取得进项发票,所以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应尽量选择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少税率的差距。 (此建议不完整,应当是取得增值税发票,如果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价格比一般纳税人优惠也可,需要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即可,优惠多少业务人员应当会计算) 
    2、可增加固定资产投入。第三方企业大部分是轻资产企业,“营改增”政策后,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增值税,所以应增加固定资产的投入,特别是车辆资源的投入,不但是购入车辆时可以抵扣增值税,后续的使用(燃油)和维护也可以抵扣增值税。 (此建议非常正确,2013年8月1日后即使是总经理用的小轿车的也可以抵扣进项税金) 
    3、选用物流企业的仓库资源。如果租用仓库,应该选择物流企业的仓库资源,以仓储服务的方式利用仓库资源,业主方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建议很好但不完整,该出租仓库的企业应当有仓储业务才可,如果只有租赁的业务范围,有税务风险) 
    4、基层作业人员的用工方式。可采用类似但又不同于派遣用工的方式,成立劳务公司,以装卸服务申请缴纳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建议不正确) 
    5、其他物资、服务采购的增值税发票。日常办公、经营中的各类物资、服务采购,如:办公耗材、周转材料、广告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应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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