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确定,2016年7月1日起,将对通知所列《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实行从价计征。具体包括哪些资源品目,一张图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