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和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自2014年1月1日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开展了宣传、培训、贯彻和实施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单位内控规范的有效实施,财政部会计司计划2015年制定发布《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指导意见》,拟从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落实内控建设任务,强化内控评价监督,加强组织领导、督促任务落实等四个方面作出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部署和要求。
请围绕上述内容,将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开展单位内控规范实施进展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在内控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以及对单位内控规范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进行广泛调研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22日前报我厅会计处。
联系人:史晓明,联系电话:025-83633208,邮箱:jsczkjc@163.com。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