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司占用耕地建设厂房,并将厂区的一部分建设为绿化用地,这部分土地是否可以减免耕地占用税?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三条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因此,公司占用耕地建设厂房,并将厂区的一部分建设为绿化用地,这部分土地的建设属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不可以减免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