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的规定:“第十四条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车船税滞纳金由车船税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的规定:“第十四条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车船税滞纳金由车船税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