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联合省地方税务局对全省符合参评条件的纳税人开展了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在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本次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已全部完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和规定程序,现将江苏省2017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在江苏国税电子税局首页“信息查询—A级信用纳税人查询”模块发布。
纳税人自我查询纳税信用等级可通过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一户式“信用等级查询”模块查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