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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关于开展2018年税收调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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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作要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定于5月1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8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税收调查范围

2018年江苏省共调查纳税人51265户。参与全国税收调查的纳税人名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下发,包括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企业。其中重点调查企业涵盖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抽样调查企业使用非同比分层等距抽样方法在全国登记企业中随机抽取。具体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通知。

二、税收调查意义及内容

税收调查工作起始于1984年,每年开展一次,作为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加强财税管理服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财税工作乃至国家经济工作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税收调查表包括反映企业属性的信息表、反映企业税收财务等数据的企业表和反映被调查企业提供应税货物、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货物劳务表,具体内容参照附件(二)《江苏省全国税收调查操作指引》。

三、税收调查方式

为方便纳税人填报,江苏省企业全部采用在线填报方式填报数据。请参与调查企业登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jsgs.gov.cn/,进入办税服务,点击重点税源和税收调查网上直报系统,进入直报平台,按要求进行填报。

(一)用户登录:选项下拉菜单中选择“2017年度全国税收调查”报表任务。登录用户名为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登录密码为“Ssdc+登录用户名”(区分大小写)。若提示用户名或密码不正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二)安装插件:首次登录该系统需安装插件,请允许下载并安装,如无法下载、安装失败或未能弹出报表界面,请调整安全性设置、调整浏览器兼容模式或尝试更换浏览器。

(三)数据填报:为减轻纳税人负担,超过一半指标已自动抽取,并标记底色为紫色,若数据未读取,请在填报前点击报表右上方“读取征管数据”。未抽取部分请纳税人根据财务报表账簿详尽填列,鼠标悬停在指标上方将显示对应填报口径说明,供填报企业参考。也可参考附件(一)《江苏省全国税收调查填表说明》。请注意:数据报表期为2017年全年数据,数据单位中金额类均为千元、其他指标数量级差异较大。

(四)计算审核:报表包含后台审核程序,请依次填报信息表、税收表、货物劳务表,并在单表填报完毕后依次点击计算、审核。审核未通过将在页面下方弹出错误提示,请仔细阅读提示内容并进行修改。货物劳务表错误提示为红线,右键单击红线、点击“审核当前行”后,可弹出错误提示。

(五)保存上报:纳税人应注意保存数据,避免数据因硬件、网络或长时间离开等情况丢失。保存功能位于“上报”按键右侧箭头处:保存到服务器后再次登录可自动读取数据,如该项操作失败,请选择保存到本地磁盘,再次登录后选择装入本地数据。3套报表填报完毕并且审核无误后,点击上报,提示“上报成功”后,本年度填报工作结束。

四、调查时间安排

调查工作起始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通知。其中网上直报平台开放时间为5月21日。为保障数据准确性,填报前纳税人需事先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各地培训时间为5月中下旬,以当地税务机关通知为准。为避免临近截止日期出现网络拥挤,请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前登录网上直报系统填报。

五、资料附件下载

(一)江苏省全国税收调查填表说明.xls

(二)江苏省全国税收调查操作指引.doc

特此通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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