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全文失效
2024-02-12
2024-02-12
r7x8t2iru0cr
关于北京德国文化中心·歌德学院(中国)在华房产有关契税和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59号  发布时间:2009-12-19  

  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本文关于印花税的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失效。

     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本文于契的政策202191日起失效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附件》的免税互惠条款,经国务院批准,对北京德国文化中心·歌德学院(中国)购置房产涉及的契税印花税予以免征。
  请遵照执行。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