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通知
税务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9-30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服务纳税人的质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将于2019114日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以下简称“系统2.0版”)。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联的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20191025日下午17时至2019114日上午830分,“江苏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暂停服务,全省各类办税服务场所(包括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等)、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将暂停办理纳税人开业登记(含跨区域报验)等529项业务(详见附件)。

二、升级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均可正常办理。

(二)纳税人端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等)的开具、作废业务。

(三)车辆购置税大厅申报、不动产交易和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业务。

三、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19114日上午830分起,全省各类办税服务场所(包括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等)、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恢复业务办理。

四、业务办理提醒

(一)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为减少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带来的影响,请广大纳税人根据本通告停机时间,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提前或延后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二)按时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为确保在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能够正常开具发票,请广大纳税人务必于2019102517时前,根据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电子税务局领用发票请于2019102418时前申请),并于2019102524时前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并保持互联网在线状态。

(三)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系统2.0版上线后,“江苏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江苏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帮助纳税人熟练掌握系统操作,主管税务机关将组织安排纳税人培训,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

(四)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税务机关所有通知均通过税务网站,以及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12366短信、办税场所公告栏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发布,请切勿轻信各类未经税务机关证实的信息。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本地特服号、税务网站等渠道咨询。有关问题、意见及建议也可以通过上述渠道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停办业务明细表.doc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9930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