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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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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财关税〔2020〕13号  发布时间:2020-04-10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

 

  财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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