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工作报告》:
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二、目前税收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三、新税收政策:
1、将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
2、制造业企业再提高加计扣除比例,将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来源:《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来自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