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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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农户合作,公司承包土地,农户购买种子种植番茄(种植过程中除土地之外的其他费用农户承担),种植番茄之后我作为原料收购,支付给农户的款项=原料款-土地承包费用,亏损和盈利农户自行承担,这种合作模式下,我们如何开票,有哪些涉税风险?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轻松财税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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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描述,实际上就是公司承包土地后,再次转租给农户,农户种植番茄由公司统一收购,只是农户承租土地的费用从销售的农产品款中扣除。

因此,实际上就两个业务,一个是购进农户自产农产品业务,一个是转租土地使用权的业务。

 

对于番茄收购,可直接按照规定开具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和税前扣除凭证。

对于土地承包费,可以给农户开具收据或免税发票,因为转租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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