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作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上班的单位之间,并没有发生经济业务,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并没有给其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如果按照其要求开具了其单位抬头的发票,就意味着物业公司涉嫌虚开发票。
曾经报道过的案例:有人在超市门口收集购物小票,然后再去找超市换开发票。最终超市因为虚开发票被处罚。
因此,物业公司不得按照业主要求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