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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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台了一项促销政策,就是客人消费后,只要写好评,就返现金15元或奖励现金抵扣券30元(下次消费可以抵扣现金)。由于我们的消费是在第三方平台,现金返还是我们通过微信红包支付的。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轻松财税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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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描述,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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