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十三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暂按三类出口企业管理。
这意味着主管税务机关承诺办结退税手续的时限,将由受理你司申报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延长至15个工作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十三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暂按三类出口企业管理。
这意味着主管税务机关承诺办结退税手续的时限,将由受理你司申报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延长至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