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因此,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中不包括该房产的价值,则不能扣除其建造和拆除时发生的成本费用。
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因此,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中不包括该房产的价值,则不能扣除其建造和拆除时发生的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