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查补缴税款的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研发中心标的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出售草堂 标的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使上述交易顺利进行,同时根据国家税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自 2010 年度至今的缴税情况进行自查补缴,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税务自查情况
依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关 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经自查,应补缴税费为:房产税1,880,784.88元,土地使用税4,272.90元, 印花税74,613.1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0,252.24元,教育费附加30,108.1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0,072.07元,个人 所得税76,000.00元,合计应补缴税款为2,156,103.35元,应缴纳滞纳金为1,105,168.33元, 合计金额为3,261,271.68元。
【东方税语注】
该公司自2010 年度至今的缴税情况进行自查,看来自财税[2010]121号自2010年12月21日执行以来一直都没有将地价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这个税收风险是很大部分企业都现实存在的问题,有类似问题的企业还是早点自查为好,还能少些滞纳金。
二、补缴税款情况
依据自查情况 ,公 司已于2021年7 月16 日将应 缴税款2,156,103.35元及滞纳金 1,105,168.33元,合计3,261,271.68元全部缴纳。截至目前,所有应缴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清,并取得完税凭证。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东方税语注】
自查补税就从宽处理了,没有了罚款,但滞纳金还是有的。
三、会计处理和相关影响
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缴纳的滞纳金,拟计入2021年当期损益,分别计入税金及附加和营业外支出科目,不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的损益,具体影响金额以2021年度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管理层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并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并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同时组织财务部门及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对财务、税务方面的知识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