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在继续推出应对疫情税收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出台了增加财政收入、支持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以及加强税收征管的系列措施,并在国际税收合作方面取得积极成果。
一、应对疫情的税收政策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G20国家继续推出多项税收政策,为疫情相关医疗物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以及居民个人提供优惠。
一是推出医疗物资减免政策,助力抗击疫情。意大利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进口卫生设备、医疗设备以及个人防护装备,适用5%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巴西将用于止痛、镇静和人工呼吸等功效的65种医疗物资进口税率下调至零,累计已对628种医疗物资暂免进口税。印度对进口疫苗、供氧设备和呼吸机免征关税和卫生健康税,对进口瑞德西韦药物及其原材料免征关税。阿根廷对进口疫苗免征增值税和关税。
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给予优惠,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英国宣布将零售、住宿、娱乐、航空和报纸行业的免税期限延长1年。法国规定企业所得税年度亏损可向以前年度结转,结转年限不超过3年,金额不受限制,且明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可获得税务处理援助。德国将2020年和2021年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亏损结转的最高额度从500万欧元提高至1000万欧元。意大利为从事戏剧和现场表演、旅游等疫情冲击严重行业企业提供税收抵免,规定2020年营业额较2019年减少20%以上的上述行业企业,可申请享受相当于2020年发生费用90%的税收抵扣。土耳其计划将住宿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从8%降至1%。
三是出台个人补助补贴政策,助力稳就业和保民生。美国出台规模达1.9万亿美元的《2021年美国救助计划法案》,涉及多项稳就业和保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加拿大决定放宽新冠肺炎疫情紧急救援补助金领取条件,对部分自雇者(指年龄介于18岁~65岁,且不是以雇员身份提供服务或货品以赚取收入的个体)误领紧急救援补助金情况不再要求其退还。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政策
在推出应对疫情税收政策的同时,G20国家积极出台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产业发展等系列税收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筹集能力,缓解财政压力。英国宣布自2023年4月1日起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19%提高至25%,将利得税税率从25%提高至31%。阿根廷提交新法案,拟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由比例税率改为累进税率,新设最高税率为35%,并提高低档税率的适用门槛。此外,出台《财富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财富超过2亿比索的纳税人必须一次性纳税2%以上。土耳其拟将2021年和2022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0%分别提高至25%和23%。美国推出国内税改计划,拟将公司税税率从21%提高至28%,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恢复至39.6%,取消对年收入100万美元以上家庭资本利得和股息的优惠税率,并对年收入超过40万美元的个人净投资收益征税。同时,通过新增反税收倒置条款,取消境外取得的无形资产收入所得税抵免规则,对利润多、应税收入少的大公司按账面收入15%的最低税率征税等,维护本国税收利益,增加税收收入。
二是推出投资和技术领域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投资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日本在《2021年税制改革纲要》中提出对碳减排和数字化转型方面的投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阿根廷修订生物技术领域税收优惠措施实施细则,助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
三是出台数字经济相关政策,积极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美国部分州出台政策对数字商品销售税事项加以明确,如纽约州计划对数据收集和数字广告等大型数据企业开征销售税;马里兰州更新销售税指南,增加数字产品相关内容。英国明确对线上销售海外产品征收增值税。阿根廷提出将电子钱包纳入银行账户借贷税的征税范围。墨西哥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个人通过数字平台获得的收入设定新的预提所得税税率,税率范围为1%~4%。
三、加强税收征管的相关措施
在出台系列税收政策的基础上,G20国家进一步推出加强税收征管相关举措,既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又积极打击恶意逃税,持续提升税收征管质效,保障税收政策有效实施。
一是推行电子化改革,提高纳税便利性。美国密苏里州计划强制要求部分销售税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科罗拉多州拟将加密货币作为州税的一种缴纳方式。法国要求非欧盟企业的增值税退税申请采用电子申报。意大利自2021年5月起提供所得税申报表网上预填表单服务。澳大利亚积极推进税款和养老金缴纳的便利化改革。
二是强化监管措施,打击恶意逃税。美国国会通过立法,着力打击利用匿名空壳公司从事洗钱活动和向税务机关隐瞒收入的非法活动;美国国内收入局宣布2021年重点关注金融技术企业税收犯罪,认为全球税务执法联席机制成员国的稽查人员、加密货币专家和数据科学家应共同打击国际税收犯罪。德国批准打击避税地和有害税收竞争的法律草案,防止个人和企业与进入“黑名单”的税收管辖区建立或维持商业关系。此外,为遏制恶意税收筹划,澳大利亚声明对恶意税收筹划发起人进行处罚。韩国提出将对境外加密货币账户实施更为严厉的税收监管。墨西哥税务局再次更新参与虚假交易的纳税人名单,要求取得上述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企业需证明相关交易真实发生或修改申报表。土耳其提出新的逃税罪处罚计划,将阻碍财政部所需文件、信息或数据传输等行为均认定为犯罪行为并予以打击。
三是加强信息披露,提升纳税透明度。阿根廷税务局要求信托的受托人、委托人和受益人每年就其在阿根廷或国外建立的信托提交声明书,以确定其受益所有人。俄罗斯要求在境内税务登记的外国法人实体和非法人组织向税务局披露受益所有人、创始人和高管等相关人员信息。欧盟提倡加强大型跨国公司的所得税信息披露工作。
四、国际税收合作取得的积极成果
各国在积极推出税收政策与管理措施的同时,不断加强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在推进全球税改、强化国际反避税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
一是多边方案获得国际共识,国际税改取得重要进展。7月1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7月10日,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核准了相关声明文件,标志着百年来国际税收规则的最大变革基本成型。随着多哥共和国于2021年8月31日加入G20/OECD包容性框架,成为第140个成员,同时承诺加入“双支柱”方案,截至9月26日,包容性框架140个成员中已有134个支持数字经济国际税收规则多边方案。
二是推动跨国信息转换,强化国际反避税。OECD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发布报告显示,世界各国积极施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标准,反避税取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进展。全球论坛和非洲税收征管论坛联合发布新的信息交换工具包,明确自2023年起成员国要将卖家通过数字平台赚取的收入纳入自动交换信息范围,进一步提升成员国间信息交流和合作的有效性。
受疫情影响,全球经济遭受严重打击,各国财政收入面临严峻挑战。在这一背景下,各国顺势调整本国税收政策,通过提高企业所得税税率、对富人征税等,增加税收收入,缓解财政压力。特别是提高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甚至扭转了近年来由国际竞争驱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逐底竞争趋势,财政可持续性成为各国制定税收政策的重要考量。
当前,数字经济国际税收规则多边方案已获得多国共识。此次国际税改涉及各国税收权益的重新划分以及一系列国际税收规则的重塑,将进一步建立起国际税收新秩序。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1年9月29日B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