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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赌应当注意的四个风险
发布时间:2021-09-14  来源:德居正财税咨询 作者: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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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市场上,我们能经常能看到企业对赌的案例,而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也出现越来越多带有对赌性质的业务。那么什么是对赌?对赌是对未来不确定性事项的一种约定,即当参与一方实现某个事前约定的条件,则有权向另一方主张某项权利的约定。对赌带有期权的性质,经常被用在资本市场上做为一种估值调整机制,解决交易双方投资风险锁定、交易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如今,很多企业在经营中也引入了对赌机制,期望借助对赌条款达到锁定风险、实现更大的利益的目的,但对赌是把双刃剑,一旦不能掌控风险,企业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因此,企业在对赌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风险。

 

一、合作对象无履约能力的风险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对赌看重是双方的履约能力,一些企业签订对赌协议后会出现大量诉讼、行政违法,或者出现国家政策调整等情况,履约能力急剧下降,虽然有协议制约,但在到期前已经不具备履约能力。

建议:一方面要对合作方进行背景调查,全面了解合作公司的情况,在对赌协议中约定各方丧失履约能力的处理预案;另一方面应当对过程进行管理,一旦出现影响到企业履约的重大因素应当及时协商,中止或者终止对赌。

 

二、协议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对赌的核心在于制定协议目标,这是双方对未来预期的书面表现,通常情况下,信息占优势的一方需要对目标进行承诺,双方围绕协议目标进行谈判,最终确定对赌目标。然而现实中绝大部分对赌失败的案例都是一方对目标合理性预计不足,过分自信或者过分悲观,一旦内部出现危机或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协议目标就会无法实现。

建议:对赌双方应当合理评估协议目标,在这个问题上多下功夫,多方调研,多做敏感性测试,把各种有利或不利因素都考虑进来,并且要制定出极端情况出现的应对策略并写入协议,这样才最可能实现共赢。

 

三、赌注超出承受能力的风险

 

最好的对赌一定是参与各方共赢的,比如京东与刘强东的对赌,有些企业在对赌时下注过猛,远远超出其承受能力,最后无法兑现。如近期的上市公司科华生物对赌案,双方设置了对赌条款,随着新冠疫情对目标公司业绩的影响,按投资协议需要支付115亿元股权转让款和违约金,而自身市值不过73亿元(2021913日市值),远远超出了其承受能力。

建议:赌注一定要设置阈值,把最坏的情况考虑进来,不要设置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赌注,否则遗患无穷。

 

四、遗漏的税务风险

 

企业之间的对赌诉求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利益补偿,包括现金补偿、股份补偿和其他经济利益补偿;二是锁定价格波动风险,比如大宗原材料价格在某个时间段内锁定等。前一种利益补偿,补偿支付方涉及计税资产成本调整的问题,接受补偿方涉及计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调整的问题(如果是实物补偿还存在增值税及附加问题)。很多参与对赌的企业认为这类业务不是企业常规业务,更多是资本层面的操作,将收到利益补偿计入资本公积等科目,遗漏了企业所得税;后一种锁定价格波动风险除了正常交易的增值税和印花税外暂不涉及其他税种。

建议:签订利益补偿类型的对赌协议需要明确各方税务责任及各自财税处理,如无法确定是否应当做纳税申报,应当咨询主管税务机关,避免遗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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