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1jy924nzoy6re
个人登记为临时税务登记证,在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加盖什么章。只查询到了“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
发布时间:2021-09-27  来源:上海市税务局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问:个人登记为临时税务登记证,在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加盖什么章。只查询到了“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那么,请问一下,个人登记为临时税务登记证,需加盖个人刻的发票专用章,还是盖税局的代开发票章即可。如果刻个人的发票专用章感觉特别奇怪。

 

答:根据所述情况,如个人登记临时税务登记证仅限于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盖税局的代开发票章即可。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