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全文失效
2024-11-17
2024-11-17
1no5nqx64lkyb
关于对美国驻华使馆购买馆员住宅免征契税的通知
财税函〔2005〕160 号  发布时间:2005-10-08  
 

  注: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202191日起失效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确定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美国驻华大使馆在北京顺义区御京花园别墅区所购的12套馆员住宅兔征契税。

 

  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