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中集中发放年终奖的时候了,关于年终奖的各种筹划又来了,我们说税收筹划要符合国家的税收法规,像这家企业的筹划哪是税收筹划啊,明明是以少缴税为目的的人为胡乱安排,这不被税务机关稽查到了。
稽查案例:
经查,你单位(苏州***阀门有限公司)营业部赵某、季某菊、刘某、丁某君、何某旗等5名员工,在2015年至2018年间存在将个人年终奖奖金部分金额调节到年终奖奖金少的其他员工名下,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及微信等方式转回给自己,以此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目的。以上造成你单位2015年至2018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78670.47元,其中:2015年少代扣代缴赵某12583.90 元,季某菊34106.75元;2016年少代扣代缴赵某13106.02元,季某菊21902.38元,刘某6708.82元;2017年少代扣代缴赵某25988.37元,季某菊38409.08元,丁某君8162.30元,何某旗7863.28元;2018年少代扣代缴赵某60793.08元,季某菊29715.70元,刘某19330.79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八条之规定,造成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6年41717.22元,2017年80423.03元,2018年109839.57元(另2015年46690.65元已超过5年税款追征期)。你单位在检查过程中明确表示愿意配合税务机关限期将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补扣入库,由于你单位已停产清算,员工已离职,补扣少缴个人所得税存在诸多困难,你单位愿意接受税务局相应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处你单位应扣未扣2016年至2018年个人所得税231979.82元的1.5倍罚款,计347969.73元。
延伸提示:
1、 税收筹划要合法。
2、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2022年又延期了。
3、案例中企业没的履行代扣代缴,而是接受了税务处罚,罚款应扣税款的1.5倍,反正税务机关怎么弄也要比收税款要多;我个人猜测如果该企业补扣个税的话,税务机关可能就罚0.5倍了。结果可能对于企业来说是一样的。但对于税务机关入库的金额是一样的,但入库的名目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