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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常见的26个纳税风险指标自查与应对(下)
发布时间:2022-01-21  来源:德居正财税咨询 作者: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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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TY0101增值税税负率较行业平均值异常

该指标主要监控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的合理性,将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与全省全行业增值税平均值×70%进行对比(例2021陕西省全行业增值税税负率为6.8557%),异常指标一般指向纳税人可能存在不缴、少缴增值税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排查开发产品毛利率、经营模式、项目定位等,重点核查进项税结构、销售模式以及经营特点,检查是否存在接收虚开发票或应当转出进项税而没有转出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往来挂账不计、少计或延迟确认收入的问题,是否存在视同销售未计提销项税的问题。

十七、TY0104取得特定类型发票异常

 

 该指标主要监控纳税人取得特定类型发票情况,对取得特定类型发票超过设置的金额的纳税人进行预警,将纳税人全年取得特定类型发票金额合计>100万元做为风险预警值,特定类型发票(包含专票、普票)货物名称包含咨询费、服务费、推广费,异常指标一般指向纳税人可能存在虚列成本费用发票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排查费用对应业务类型,查阅与上述发票相关合同、单据及资金支付凭证,重点核查费用支出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联性、真实性,核查是否存在虚列成本费用以及关联方转移利润的问题。

十八、TY0404纳税调整后所得低于4%且预收账款占收入比大于20%指标

 

该指标主要监控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的合理性,将纳税人纳税调整后所得除以营业收入与4%进行比对,且同时将预收账款除以营业收入与20%进行比对,异常指标指向纳税人没有及时结转实际毛利额造成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偏低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排查项目定位、产品毛利以及账务处理等,重点需要核查是否将预收账款进行纳税调整以及是否及时将预收账款结转至项目营业收入,项目实际毛利额是否如实在账面进行反应。

十九、TY0408未取得有效税前扣除凭证列支成本费用指标

 

该指标将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数+职工薪酬合计(账载金额)+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36行第2列】/(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80%进行比对,且(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数+职工薪酬合计(账载金额)】大于100万元,异常指标指向纳税人可能存在虚列成本费用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核查大额成本费用是否存在无合法凭证入账的行为,尤其是白条支出、无需开具发票的拆迁补偿费用支出,重点核查真实性、合理性及证明资料的完整性。

二十、TY0439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风险模型

 

该指标将纳税人连续三年销售的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合计数(A10501026行)与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合计数(A10501023行)进行比对,指标异常指向纳税人可能存在没有及时、全部确认房地产开发收入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排查是否存在已经完工但未及时进行完工收入确认造成的延迟申报销售收入的情况,重点核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二十一、TY0609扣缴个人所得税税负率偏低风险指标

 

该指标将纳税人扣缴个人所得税税负率(全年已扣缴的个税(仅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增值税申报收入合计)与行业平均值(陕西省2021年度地产行业平均值为2.84)进行比对,异常指标指向纳税人可能存在少扣少缴个人所得税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排查工资表、考勤表、人员花名册及抽查用工合同以及工资是否通过银行代发等资料,核查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列人员分解工资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行为。

二十二、TY0610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风险指标

 

该指标将纳税人人均个人所得税税款(年度代缴个税总额/企业年度总人数)与行业平均值(陕西省2021年度地产行业平均值为499)进行比对,异常指标指向纳税人可能存在少缴个人所得税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排查工资表、考勤表、人员花名册及抽查用工合同以及工资是否通过银行代发等资料,核查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列人员分解工资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行为。

二十三、TY1003房产税计税依据偏低(低于建筑物账载金额)

 

该指标将纳税人申报的房产税原值与房屋建筑物的账载金额+地价进行比对,异常指标指向纳税人可能存在少申报房产税计税基础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排查固定资产明细账中房屋建筑物的账载金额和房屋取得时间、房产原值中是否包含地价以及容积率低于0.5是否按照建筑面积2倍计算地价计入房产原值。

二十四、TY1103印花税计税依据与电子底账、防伪税控系统发票开具及接收金额

 

该指标将纳税人本期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非资金账簿征收品目,非按件征收)/本期发票开具及接收金额与80%进行对比,异常指标指向纳税人可能存在少申报印花税计税依据造成少缴印花税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核查购销合同、开具及接收发票金额与增值税申报数比对,是否存在少申报印花税的情况。

二十五、TY1104建账企业资金帐簿印花税对比异常指标

 

该指标将纳税人【(实收资期末数+资本公积期末数)-(实收资本期初数+资本公积期初数)】×0.05%与年度资金账簿印花税申报金额进行对比,异常指标指向纳税人可能存在少缴资金账簿印花税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核查资金账簿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个科目的贷方新增数是否作为资金账簿印花税计税依据申报缴纳了资金账簿印花税。

二十六、TY1208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偏低(低于当期购地面积)

 

该指标主要监控纳税人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低于当期购地面积,将纳税人申报的契税权属转移面积与土地使用税本期申报总面积-上期申报总面积进行比对,指标异常指向纳税人有新增土地而土地使用税未增加的,可能存在延迟或少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核查近期是否存在购地行为,新购地块是否没有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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