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基金、费
我们公司一款直销产品,年终会根据购买量的多少奖励给经销商不同级别的旅游。那请问,奖励他们的旅游费支出,能作为我们企业的福利费支出吗?
发布时间:2022-06-27  作者: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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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贵公司给经销商的这种奖励,应理解为一种销售返利,只是不是以货币的形式而是以旅游的形式进行返还,所以应根据国税函[2006]1279号及公告[2016]47号规定,作为销售折让,开具红字发票。取得旅游公司开具的发票应作为支付返利的凭据,而不能作为公司的费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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