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健全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管理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各市场参与主体行为,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4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控制》,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2月6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4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控制
2.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4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控制》的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2月30日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4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控制(2026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6〕712号),2026年5月22日起全文废止。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健全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管理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各市场参与主体行为,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4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控制》,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2月6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4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控制
2.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4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控制》的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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