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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7号)》:
一、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具体如下:对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8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 ( A10510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10701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 A107012)、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 A10704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对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纳税申报表时,不再报送 《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