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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印花税常见争议问题解析(一)
发布时间:2023-03-08  来源:三洗后税 作者:三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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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被很多人称之为“小税种、多风险”的一个税种,虽然涉及金额一般相对较小,但由于其行为税的特征导致日常经营中涉及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情况特别多,从而很容易产生税务风险。很多企业涉税风险推送的清单中,从数量来看,多数以上的风险都是跟印花税相关的。

202271日起印花税法施行以来,大家对印花税的关注更是越来越多,笔者也做了学习,总结了一些常见的争议问题:

一、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款,以及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两种情况都不交。这两个问题的答案,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口径应该是一致了。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款,在工商登记时不作为注册资本,不通过“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因此合伙人出资款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同时,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不属于股权转让,不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二、购买货物,未签订买卖合同,只有小票、收据、发票等,是否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

答:不交。小票、收据、发票等,不属于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法中的应税凭证。因为小票、收据、发票等只是证明交易达成、货物交付一个单据,不具备买卖合同所拥有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作用。

但订单、要货单等单据,虽然不叫合同,但一样可以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属于印花税法中的应税凭证。

三、口头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不交。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明确合同指书面合同,不包括口头合同。

同时要注意,根据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四、购买计算机软件属于印花税法中的动产买卖合同吗?

答:属于。民法典没有明确动产和不动产的具体定义,但目前法律界对于两者的划分,普遍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除了不动产以外的都是动产。

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属于动产的定义。

五、《印花税法》规定印花税法的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这里的个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吗?

答:包含。但不包含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等。

六、广告合同,包括广告设计合同、广告制作合同、广告发布合同等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存在争议,有3种观点。

1种,全部不用交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14号公告所附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的填表说明,承揽合同税目的子目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可见,列举六种具体合同之后并无“等”字。因此,列举的合同没有广告合同,广告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

2种,就广告制作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广告设计、发布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民法典对于承揽合同的定义,列举六种具体合同之后是有“等”字的。因此,广告合同虽然在民法典中没有具体的定义,属于无名合同,但广告制作合同应该归为承揽合同。

3种,广告设计合同、广告制作合同、广告发布合同等都需要缴纳印花税。2019年的《广告法》中,广告合同已不再区分广告制作合同、广告发布合同等,统一为广告合同,因此所有广告合同都属于承揽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七、转让未实缴出资的股权部分,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例如,甲公司对A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实缴出资为零,甲公司转让A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对价为10万,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存在争议,有2种观点。

1种观点,需要缴纳,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10万。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因此,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仅为10万,不包含认缴但未实缴的100万部分。

2种观点,不需要缴纳。22号公告明确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指的是转让未出资的认缴权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不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而是一种出资权力、出资资格的转让。

八、营业账簿选择按年缴纳,对于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变动额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例如2022年年初实收资本金额为100万(无资本公积),年中增资至150万,2022年年末又减资至90万,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

答:选择按年缴纳,只要考虑年末和年初的差异计算即可,不需要考虑年中变化。本例中,2022年年末实收资本金额为90万,小于年初金额100万,因此本年无需就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

假设该案例中,2023年又增资10万,至2023年年末实收资本为100万,较2022年年末90万增加10万,是否还需就2023年增加的10万缴纳印花税?按照政策应该是不需要了,根据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2023年实收资本增资10万至100万,该100万在以前年度已经纳税,因为本年增加的10万无需再行纳税。

九、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缴纳的印花税是否可以退税?

答:不可以退税。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合同只要签订了,不管实际执行与否,印花税纳税义务就已经发生了,缴纳的印花税不能退税。

但,如果已签订未履行的合同,印花税尚未申报缴纳,还需要缴纳吗?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从合同签订日至申报纳税是有一个时间差的,那这个时间差内合同作废,是否还需要缴纳印花税?笔者认为按理是应该纳税的,但实务中也税局也很难监管这种情况。

十、企业日常经营中签订的购水、购电、购气、购热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不需要。民法典中买卖合同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单独区分的,因此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买卖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但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单独规定了,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这是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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