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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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假设2022年12月10日以现金购置了一套机器设备,12月20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设备运输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预计2023年才能运输到位,B公司购置的这套机器设备可以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发布时间:2023-03-16  来源:石嘴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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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 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 年第46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第四季度以货币形式新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B公司不属于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情形,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为1220日,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可以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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