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的比例法是指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度10月1日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 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A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度经营月份从5月份开始计算,全年经营月份数共计8个月,第四季度经营月份数为3个月,则A公司第四季度可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400×(3/8)=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