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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二手设备或固定资产如何确定折旧年限?
发布时间: 2023-03-17   来源:一品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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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先看下各地税局的规定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的函》(所便函〔20105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购进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不得短于税法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公告》(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关于企业取得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认定问题规定,如果能够取得前环节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证据,如初始购置发票、出厂日期等能够证明已使用年限的证据,则可就其剩余年限计提折旧;对无法取得上述证据的,应当根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

总结:结合上述各项规定,纳税人在购进旧资产确定折旧年限时,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如果能够确定购买的二手设备或固定资产已使用年限,则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

如果无法确定已使用年限,可以根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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