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国税函[1997]6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复: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国税函[1997]6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