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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官方详解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发布时间:2023-05-26  来源:江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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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要求,税务部门免费为企业提供和升级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以下简称“风险提示服务”),旨在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收遵从度,减少涉税风险。

 

功能概述

 

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指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的关联性等,提供的风险提示服务。

 

服务对象

 

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对象为采用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且通过互联网(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

 

服务目的

 

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收遵从度,规避纳税风险。

 

前置条件

 

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或《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申报表(B类)》前进行的,需要纳税人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等信息,通过互联网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如果未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当天报送以上信息后,第二天才可使用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操作流程

 

执行查账征收方式(A类)的纳税人

 

步骤一:

 

纳税人在互联网上填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后,点击填报界面上方的风险提示服务按钮,系统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很短时间内将风险提示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若存在申报风险,则会跳出下图所示的申报校验信息,内容包括校验编码、风险内容、校验类型。

  

步骤二:

 

如无风险,可直接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表报送操作。

 

步骤三:

 

若点击“风险提示服务”按钮后,出现风险提示信息,应逐条核实,对确定错误的信息进行改正,纳税人完成风险提示信息修正后,可以再次点击“风险提示服务”,查看是否已经处理风险提示问题,直至风险消除,申报成功。

  

步骤四:

 

如果提醒的风险消息核实后,确实无需修改,可忽略此风险提示信息。自行点击“申报”按钮,发送申报表即可。

 

温馨提醒

 

1、核定征收方式(B类)的纳税人参照处理。

 

2、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3、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项纳税服务,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政策风险提示服务,进行风险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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