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由于企业不同的资产特性不同,其减值的会计处理也有差异,适用的会计准则因此也不一样。
企业下列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会计处理: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
企业其他资产的减值,应当分别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比如,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由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所规范的金融资产等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