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3年05月30日,有同学咨询: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问题】M科技公司为小微企业,2022年11月将持有净值100万元的机器设备评估为300万元,并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问:M科技公司是否应对该项评估增值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析】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持有各项资产期间的资产增值或者减值,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除外。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因此,M科技公司2022年11月持有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不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评估增值200万元的部分也不得税前扣除。
总结:企业在各项资产持有期间发生的评估增值,不涉及资产所有权转移,不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也不得调整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醒: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的企业,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评估增值或者减值对应的折旧或摊销额,需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