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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账簿丢失或损毁,会有什么后果?
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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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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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簿并妥善保管,以便随接受税机关的检查。但是有些企在日常的簿保管中,却会由于各种因素出现账簿的失、损毁等情况。那么,如果企些情况,会有什么后果呢?接下来,一起通几个案例,具体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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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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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三月底加班,因家里有事,就想把本和一些原始票据回家做,西落在了出租上,找不回来了,三找了很久都没找回来。

 

案例2

公司财务的插座电线有一段是手工接的,可能因为电工接得不好又或者天气太,某一天起火了,造成公司所有的本都烧毁了。

 

案例3

局要来查账果恰好公司的簿和凭下雨漏水,都被水泡了,然后公司财务想着赶烤干,果又把本都烧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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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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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上三个案例中,三家公司均出了企业账簿失、损毁的情况。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定:未按照置、保管簿或者保管记帐和有关料的;由税机关令限期改正,可以二千元以下的款;情节严重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款。而三家公司簿失、损毁的原因是否是未按照定保管,需税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实际情况定,如果最终认是未按照定保管,三家公司需接受以上处罚

 

另外,根据《中人民共和国会法》第四十二条定:未按照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毁损失的;可以对单位并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任人,可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款。而案例中的三家公司是否符合里所的“未按照定保管”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部依法定。

 

,《中人民共和国会法》第四十四条还规定: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当保存的会、会计帐簿、财务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任。里所的刑事任,是指定《中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定: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当保存的会、会计账簿、财务计报告,情节严重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金。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任人,依照前款的处罚。至于案例中的当事人是否存在故意销毁匿的行需要相关法部依法调查并做出定。

 

最后,企业发簿失,可能有一种原因,就是部分企业经营认为这样就没法查账了,也就可以不用交税了,因而他故意失或损毁账簿。种想法和行的人,只能们过于“天真”了,因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定:擅自销毁账簿、目混乱或者成本料、收入凭用凭残缺不全,查帐的;税机关有核定其应纳。同,故意失或损毁账簿的行,本身也是法行,会受到相关法律法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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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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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下税机关有核定税人的应纳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定,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机关有核定其应纳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定可以不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簿但未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料的;

(四)虽设簿,但目混乱或者成本料、收入凭用凭残缺不全,查帐的;

(五)义务,未按照定的期限税申机关令限期申,逾期仍不申的;

(六)税人申税依据明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什么是税?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定:税人造、造、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或者在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机关通知申而拒不申或者行虚假的税申,不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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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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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簿,真妥善保管,如因保管不当造成簿损毁,那就会受到相处罚;同部分经营者也不要那种“小心思”,认为“没有簿就可以不用税了”,因相关法律法规对税人在不同的情形下如何税、如何应纳都有清晰、尽、明确的定。简单一句,企业经营中一定要格遵守国家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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