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按照财政部会计司最新的解答,自建房屋建筑的,在修建期间的土地使用权摊销属于修建固定资产过程中必要的支出,应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如果企业的会计处理,将修建期间的土地使用权摊销直接费用化计入了当期损益的,属于会计差错。对于会计差错,在发现时应及时更正。
对于跨年度的会计差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更正方法是有区别的。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对于跨年度的会计差错,金额较为重大且能追溯的,应追溯调整。
(1)调增“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xx工程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如果要调增补缴企业所得税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调整留存收益: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平)
贷:盈余公积-公积金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差错更正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
借:在建工程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红字)
如果要调增补缴企业所得税的: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