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个人所得税
荒唐!企业一顿操作,被罚1200万!
发布时间:2023-09-28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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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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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家企业为了“留住员工”,采取违法手段,偷逃税款,结果被举报,税务局查实后,补税加罚款超过1200万元,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很多企业敲响了警钟,有些事情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别用违法手段去实现。

 

下面我们将对这一案例进行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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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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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月底,H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收到了一封举报信,信中举报了杭州A物流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代扣了员工的个税,但是却没有缴纳到税务部门。

 

收到举报信后,税务局成立了检查组,先是在系统中核查了A公司的收入和报税情况,发现该公司在2018年申报的收入为3.97亿元,但是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只有2.91万元,数据严重不匹配,很可能存在少代扣代缴个税的问题。

 

之后检查组突击检查A公司,通过查看工资表发现,该公司员工约300余人,但是工资却大部分为3500元左右(当时个税的扣除额就是3500元,后面才调整为5000元),按照工资表来计算,绝大部分人都不需要缴纳个税。

 

对于这个情况,检查组的人询问了公司运营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公司的大部分员工为外来务工人员,合同就是这么签订的,其他的情况自己并不清楚。于是检查组要求其提供劳动合同,该负责人则找各种理由推脱不提供,检查组要求约谈公司的法人代表,却被告知一直在外地出差。

 

面对这种不利情况,检查组的人员调取了财务资料,经过查账发现了异常,该公司每个月月底都会向公司行政部门的张三转账大额资金,转款金额在10万元—100万元不等,账面上这笔款项计入了其他应收款,在下个月,则通过报销过路费、加油费等发票,冲销其他应收款,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中。

 

检查组对该行政人员张三的资金流水存在疑问,怀疑有猫腻,于是按照法定程序,经过审批后,调取了张三的银行账户流水资料,通过分析流水发现,在2年多的时间里,该账户有上万条的资金流水,收款流水里,不仅有A公司的转款,还有不少小额资金收入。而在资金支付流水里,检查人员发现转出去的钱,有一半是转给公司工资表上的员工,而另一半则转给了不在工资表上的人。

 

在整理了从张三卡中收付的人员信息后,检查组再次约谈了A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约谈结果是这些收款的人,都是A公司的员工,A公司的实际员工人数不止300人,而是超过500人。

 

面对检查组人员掌握的信息,A公司负责人最终坦白交代了情况。原来该公司因为物流行业门槛低,竞争激烈,为了让员工能够多拿到钱,公司就应员工的要求,不按照实际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税,而是将工资分为两部分,分别是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在账内发放,金额较低,绩效工资金额较大,通过张三的个人卡发放,而对公司管理层员工则按实际工资代扣代缴个税,代扣的个税存于公司账户里,还没有上缴。

 

通过张三个人卡发放的工资,因为没有代扣个税,无法税前扣除,也无法平账,所以该公司安排司机收集过路费、加油费,入账冲抵成本和平账。同时又让一些不需要发票的客户,将运输费直接转入张三的个人卡中,用于发放工资。

 

经过核对,税务局对A公司作出补缴个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819万、罚款421万元的处理决定,合计补税加罚款超过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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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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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职工薪酬占比很大,在当今可以自行汇算清缴个税的情况下,违法操作个税已经是一种极不明智的行为。

 

1. 个税申报信息可以在个税APP上查看,员工可以查到是否已经代扣个税。如果公司已经代扣但未申报,员工可以轻易发起申诉,引起税务局的关注。

 

2. 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调整到5000元后,如果公司员工工资恰好临近起征点,这种明显的操作肯定会引起税务局的怀疑。

 

企业声称为了留住员工而不报个税,实际上是将原本应交给国家的税款用于留住员工,这是违法行为,企业挨罚是理所应当的。如果企业真正想留住员工,可以通过提高税前工资,并将个税支出计算在内,确保员工能够获得相同的税后工资。用违法手段来达到目的的结果很可能与本案例相似,相当于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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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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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此案,税务局向物流行业企业及其雇员发出提示,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要遵照税法规定,不能自行商量处理,否则就会像A公司一样,得不偿失。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排在第一位的便是工资、薪金所得。物流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职工薪酬在企业的经营成本中占比很高。而物流企业经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文化偏低,其中不少人法律意识、社会保障意识淡薄,为了多拿到些收入,不考虑长远利益,不愿支出社保费用,这给物流企业的规范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一些企业为了留住员工,随其心愿,便以“账外发工资,报销过路过桥费发放奖金”等违法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再通过其他非法操作平衡成本,最终不但逃不掉个人所得税,反而会付出缴纳滞纳金和巨额罚款的代价。A公司便是例证。

 

目前,税务、公安、银行、海关等部门已经形成深入合作机制,涉税违法行为很容易被发现和打击,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当然也不例外,希望企业和员工都要增强法律意识,处理涉税业务前一定要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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