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全文失效。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
海关总署: 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5月20日起,免征硫磺(税号:25030000、28020000)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