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规
全文有效
2024-01-30
2024-01-30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3年修订)》的通知
上证函〔2023〕3422号  发布时间:2023-11-29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发挥基金做市商功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进行了修订,细化了业务申请和受理流程,优化了做市评价指标。修订后的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所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2年第二次修订)》(上证函〔2022〕2235号)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3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11月29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