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用“资本公积金”补亏之前其实有个非常重要的顺位问题需要先解决:净利润、公积金均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这两类补亏哪个在先。(本篇例题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均未达到注册资本50%)
问题1:结合新公司法叙述核算上“净利润”“法定公积金”补亏顺序哪个在先?
答:《企业财务通则(2006年修订)》第五十条规定,“企业年度净利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投资者决议。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利润,在充分考虑现金流量状况后,向投资者分配。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财政。”。
由《企业财务通则(2006年修订)》可知,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因此,有净利润情况下,用净利润先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净利润不足弥补的,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依次弥补;无净利润,可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余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同时,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例1】果果公司连年亏损,2023年3月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用法定公积金弥补2021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180万,法定公积金余额195万。
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80万,法定公积金余额为15万元。
问题2、会计“净利润” “企业所得税”是怎样得出来的?
答:会计净利润是《利润表》上的“净利润”,净利润=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
问题3、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请问,该公式中“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是如何实现的?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型企业为10年)。
这个弥补过程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附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实现。
问题4、试举例比较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税后弥补亏损的特点。
答:企业所得税前弥补亏损是用纳税调整后所得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即先不计缴所得税,弥补完后仍有利润再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后弥补亏损,是税法不允许用以前年度亏损抵减纳税调整后所得,直接用该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前弥补亏损能让企业在允许弥补的年限范围内尽可能将亏损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里去,从而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效果。超过税法允许的亏损结转年限,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在当期就得不到完全弥补,企业将多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税后弥补亏损的问题我们可以看以下几个案例。
【例2】果果公司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900万,以前年度累计未弥补亏损800万。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00万。请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净利润多少。
亏损结转年限内税法允许弥补800万,
该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1000-800)25%],
当年净利润为850万(900-50)。
【例3】续【例2】
亏损结转年限内税法允许弥补300万,该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75万[(1000-300)25%]。
当年净利润为725万(900-175)。
【例4】续【例2】
亏损结转年限内税法允许弥补0,该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1000×25%)。
企业当年净利润650万(900-250)。
问题5、“净利润”怎样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答:“本年利润”是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所实现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的余额。“本年利润”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当年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借方),在贷方表示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贷方)。结转后,“本年利润”期末无余额。
企业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时,即“利润分配”有借方金额,这个数额需要用“本年利润”实现的净利润来综合,该过程才是会计的净利润弥补亏损。
【例5】果果公司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900万,以前年度累计未弥补亏损800万。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00万,税法允许弥补亏损额220万,无计提的公积金。请问企业剩余多少未弥补亏损。
该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95万[(1000-220)×25%]。
当年净利润为705万(900-195)。
未弥补亏损为95万(705-800)。
问题6、净利润、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有什么关系。试举例说明。
答: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有以前年度亏损时,第一道程序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净利润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用法定公积金继续弥补。
“利润分配”贷方累计发生额超过“利润分配”借方累计发生额时,即弥补完亏损后的净利润大于0,表明企业有“可供分配利润”。有可供分配利润,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可向投资者分配股利。
【例6】果果公司2023年净利润210万,法定公积金结余30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180万。
①用当年净利润弥补180万,产生30万可供分配利润。
②法定公积金计提后余额33万(30+30×10%)。剩余27万可分配给股东。
【例7】果果公司2023年净利润160万,法定公积金结余30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180万。
①用当年净利润弥补160万,剩余20万亏损留待法定公积金弥补。
②法定公积金补亏后余额为10万。
【例8】果果公司2023年净利润160万,法定公积金结余180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30万。
①用当年净利润弥补30万,产生130万可供分配利润。
②法定公积金计提后余额为193万(180+130×10%)。剩余117万可分配给股东。
【例9】果果公司2023年净利润150万,法定公积金结余30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180万。
①用当年净利润弥补180万,亏损30万留待法定公积金弥补。
②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余额为0。
【例10】果果公司2023年净利润150万,法定公积金结余180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30万。
①用当年净利润弥补30万,产生可供分配利润120万。
②法定公积金计提后余额为192万(180+120×10%)。剩余108万可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