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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2024-01-30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11月修订)》的通知
上证函〔2023〕3364号  发布时间:2023-11-24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优化债券借贷业务,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借贷业务办法》(上证发〔2023〕188号)。针对上述安排,本所相应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以下简称《指南》),在《指南》附件增加了第2.7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借贷业务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现将修订后的《指南》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做好有关工作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证券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借贷业务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制定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经纪客户参与债券借贷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向其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及协议,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风险揭示书。

  二、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11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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