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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支付海关税款的便捷性,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统一安排,哈尔滨海关决定自2024年1月17日起,在哈尔滨关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运行工作。关区内企业可参照《海关总署关于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4号)相关要求,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缴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打印版式税单。

特此通告。

哈尔滨海关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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