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父母的医疗费不能共享在子女的所得中扣除!
发布时间:2024-03-11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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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父亲现生病在住院,医药费基本上都是由我们儿女来承担的,那么我父亲的医药费能否在我们儿女的所得里进行扣除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但是,父母的医药费不得在子女的所得中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果您父亲已满60岁,子女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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